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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午餐食材一律使用國產豬、牛肉
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0月06日府教幼字第1090381381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18943號函辦理。
三、請貴園以下列方式落實執行:
(一)以明顯可辨明方式揭露或公告餐點使用國產豬、牛肉之標示(如:於幼兒園門首公告「本園一律使用國產豬、牛肉食材」之文字)。
(二)每月(週)菜單公布時應同時載明食材來源一律使用國產豬、牛肉(如:於菜單表格下方標示註明),並於自有網站上公告;無網站者應以紙本通知家長併同張貼於園舍範圍明顯處,充分揭露豬、牛肉食材來源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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